荔教[2008]69号
关于报送《莆田市荔城区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达标校
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莆田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莆教[2008]7号)精神,确保我区推荐选送达标校保送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贵局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拟定出《莆田市荔城区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达标校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现特予上报,请审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莆田市荔城区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达标校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莆教[2008]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改工作的纵深开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保证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的有关意见及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的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评定,择优推荐的原则
3、坚持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
4、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鼓励先进”,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均衡发展原则
二、推荐的保送生范围、对象
按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学科课程,并按市教育局莆教[2006]中40号文件要求,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优秀等级学校的2005年学籍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以下各类学校获得推荐资格后,在分配优秀学生保送名额时给予倾斜:省、市级示范初中校;省、市基础教育课改先进校;省、市、区基础教育课改基地校;课改实验工作成绩显著的初中校(含私立学校);省、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初中校。
三、保送生条件
推荐保送的学生必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表现突出,历次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成绩优秀,师生公认。具体为:
1、七—九年级课改三年综合素质评定为A级。
2、七—九年级各学期末语、数、英三科各科成绩总平均居该校年段前茅,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科总评达A级(生物、地理学科以市初二结业统考成绩为准,其它四个学科按照本校参考学生数的前25%切线为A级)、其它考查学科成绩为合格的(体育学科初中升学考试达C级及以上)。
3、对中途由外地转入的学生,必须具备在现就读学校就读达4个学期以上的方可参加保送生排队。其转入前的综合素质评定,必须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由所辖县(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方可。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优先:
①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的;
②获市级以上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6个学科竞赛(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下同)一等奖的;
③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现场文化艺术比赛个人一等奖的;
④获省、市综合性运动会或市以上学生运动会,省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主办的省级以上单项竞赛第一名队员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⑤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的。
以上获奖均限指初中阶段。
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按条件进行。由区招生部门按市下达指标总数,综合考虑,按各校实际分配安排(本区内达标校保送生推荐名额,由区招办拟定下达)。各校根据学生各学期语、数、英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同等条件下,以获奖档次高的优先),如属同等情况无法甄定的,由区保送生选拔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面试,择优确定。
四、保送生选拔推荐的程序、方法
①各选拔推荐学校成立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在区保送生选拔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本校的保送推荐的各项工作。保送生推荐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②推荐学校及时公布上级的有关文件以及下达给学校的保送生指标,并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学生家长会议,广泛宣传,鼓励优秀学生报名。
③学校保送生选拔推荐小组组织人员,按保送推荐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造册,然后按初中阶段语、数、英三年成绩及获奖表彰情况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公示。
④学校按班级对拟推荐保送生对象进行学生投票,投票结果记入推荐表。投票推荐数不达半数以上的,不能推荐。
⑤由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小组指定对被推荐保送对象所在班级至少担任其一年以上教学的教师(2人以上)写出认真、负责的推荐意见,因《推荐表》篇幅限制,可由其中一人执笔填入表格,二人签名(但两位教师的个人推荐意见均需存档待查),然后结合学生投票结果,确定推荐保送学生名单,报学校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公示(时间一周)后把推荐保送名单及推荐工作过程的书面报告情况,由校长签章后上报区招办,具体操作时间按上级部署另行通知。
⑥学校组织拟推荐保送的学生填写《保送生推荐表》,推荐表必须由本人填写,家长签署意见。对没有被填报学校录取的,名额不递补。
⑦如个别学生成绩达到保送标准,其排序又属于下达职数内、但本人又不同意保送的,必须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报学校存底,不参加班级学生推荐投票,学校推荐对象名次可以按排序递减。
五、保送生选拔推荐的管理与监督
1、要加强管理监督。区教育局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的保送生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并设立举报电话(2330310、2294239、2296461),加强工作的监督。
2、要落实责任追究。各推荐学校要加强保送工作的管理,除必要的材料公示、组织学生投票推荐等外,凡对各保送学生的相关材料(如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各学科计分成绩等),都必须有经办人及负责审定的至少两人的签字,务必做到每一环节认真、严格及操作的规范。
3、要恪守诚信原则。各校要教育教师及有关人员增强法纪意识,恪守职业道德,秉公办事。教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在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师弄虚作假,年度考核成绩等级降一档次,并在全区通报。要加强监督管理,各校校长在推荐对象名单产生后,必须亲自逐一认真核实,确系无误后再按规定上报。如学校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除通报批评外,取消其三年保送资格。
4、学校对本届保送生的推荐的原始材料(如班级学生推荐票、保送生各学年成绩等),必须妥善存档保管,期限一年(至次年中考结束),以备核查。
六、被保送学生不参加本年度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七、其它事项:(1)本区二、三级达标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参照此方案进行。(2)我区省一级达标校保送生若招收名额不足时,按莆教[2008]7号文件精神在区内递补,指标届时另行下达,实施办法仍按本文件的保送生条件延续进行。(3)保送生推荐表上报时,必须附带上报:A学校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B学校开展保送生选拔推荐过程情况的书面汇报。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